年终利润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贷方科目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将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借方科目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根据投资收益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将相应的金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年度利润总额 = 年度营业收入 - 年度营业成本 -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 - 期间费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 投资损失)。
净利润 = 年度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进行纳税调整清理,考虑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确认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如果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则进行利润分配,包括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以及向股东分配利润。
如果本年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表明本年度经营结果为亏损,则将亏损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以上步骤完成后,年终利润的核算流程结束。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分录和核算方法可能会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有所不同。
本文分类:百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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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28 1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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